氯菊·四氟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60010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60010
首次批准日期
2016-07-26
有效期至
2018-05-31
农药名称
氯菊·四氟醚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3.0%
四氟醚菊酯tetramethylfluthrin0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室外30毫克/平方米热雾机喷雾
室外30毫克/平方米热雾机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以水或煤油稀释20倍,分别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或热雾喷雾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,用于室外环境的喷洒,能有效防治蚊、蝇卫生害虫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药雾吸入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,用肥皂水冲洗裸露部位皮肤。2.本品对蜜蜂、鸟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禁用。3.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。切勿向人体、食物使用。4.过敏者禁用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不慎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;接触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不慎吸入,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若误服、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应及时携标签就医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。2.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.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损坏,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