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10137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10137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12-05
有效期至
2014-12-05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七氟甲醚菊酯暂无0.0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将双圈蚊香分成单圈,置于支架上固定,点燃香头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对蚊具有击倒效果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。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2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不宜在蚕室和蚕房及其附近使用。3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密封保存。4、使用后洗手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5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,请及时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2、贮运时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混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。3、运输时过程确保包装不倒塌、不损坏,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