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1013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10131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11-04
有效期至
2014-11-04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4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驱杀蚊,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药液,使用方便,有效使用时间240小时,是改善居家环境卫生的理想用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远离火种。2、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3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不得入口。4、过敏者禁用,若有不适,请开启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。5、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。6、用后洗手。7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若有不适感,请开启门窗,使室内空气充分流通,并及时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处,严防日晒雨淋。2、请勿与种子、食品、饮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。3、运输本品时应注意轻拿轻放,严禁剧烈震荡,以免瓶体碎裂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