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蟑烟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10051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10051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4-02
有效期至
2014-04-02
农药名称
杀蟑烟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4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蜚蠊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前应关闭门窗及所有通风口,用点燃的香棒引燃袋内的药物即可,烟熏后2小时可打开门窗通风。经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每10-15平方米使用20克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适用于室内杀蟑。
注意事项
1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一起存放,产品要包装在密闭容器中,贮于阴凉干燥场所。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3、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请注意防护,使用后请及时洗手。4、避免孕妇、哺乳期的妇女接触,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之处。5、本品对家蚕高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6、本品对鱼类有毒,勿使药剂污染河塘、湖泊等水体。7、使用时请注意防火安全,使用后注意通风。
中毒急救措施
无特殊解毒剂,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。如误服,不可催吐,立即携带包装物就医治疗。如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,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如感不适,应立即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、清洁通风的库房中,温度保持在50℃以下。严禁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和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,严防日晒和潮湿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使用和搬运时,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,穿好防护服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