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10042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10042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3-03
有效期至
2014-03-03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· 取下药液瓶盖,将药液瓶旋放加热器内。· 电热蚊香液与加热器组合时注意芯棒不要与加热器圈接触。· 接通电源,打开开关,灯亮时表示加热开始工作。· 请与本公司专用加热配套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加工而成,具有驱蚊特点。是居家、酒店、办公室、商店等室内场所夏季驱蚊和必备用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● 使用前请先仔细阅读本标签,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。● 使用时电热蚊香液应放置于上风处,不用时切断电源。注意用火及防火安全。● 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。● 不要让儿童触及,严禁服用。● 禁止将本品投入鱼池、鱼塘。● 注意保护环境,不得随意丢弃未用完的产品或过期产品。● 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● 使用中如有吸入者感到不适时,应将其转移至室外通风处,并就医。● 如有误服,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对症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●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,切勿将本品放在高温超过50℃或潮湿的地方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、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。● 远离儿童,远离火源。● 运输装卸时,应防止日晒雨淋,要轻轻放,避免挤压,切勿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