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10029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10029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3-03
有效期至
2014-03-03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0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。2、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插片上,点燃蚊香。3、为使蚊香发挥更强效力,请将蚊香置于上风口。
产品性能
蚊香点燃后,药效可均匀挥发到空间,达到驱蚊效果。为您创造健康、舒适的生活。
注意事项
1、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,注意防火安全。2、请勿在门窗紧闭时使用,注意适当通风。3、对蚕高毒,对鱼有毒,蚕室、桑园、河流、湖泊及池塘等水源附近禁用。用后洗手。4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投放本品请洗手。本品忌食,误服需立即携标签就医治疗。如有过敏者请及时熄灭蚊香,呼吸新鲜空气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受日晒雨淋,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