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10003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10003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1-07
有效期至
2014-01-07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0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。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,点燃蚊香顶端。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,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。
产品性能
采用氯氟醚菊酯驱蚊成分,有效驱蚊。燃烧稳定,方便分拆,不易折断。
注意事项
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。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封存好。对鱼、蚕有毒,勿在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。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用后洗手,过敏者禁用,使得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若用铁(或石棉)盘燃点,应注意清理铁丝或锯尺触点的积淀物,适当通风,否则会影响正常燃烧,导致熄火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误食,请速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粮食等商品同贮同运。勿让儿童玩耍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