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热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261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261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11-09
有效期至
2013-11-09
农药名称
杀虫热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高效氯氰菊酯beta-cypermethrin2%
右旋胺菊酯d-tetramethrin0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加热雾化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无需稀释;使用时将药液直接加入烟雾机的药罐内加热雾化即可。2、在室内使用时请关闭门窗及各种通风口,严封缝隙,使药气不漏出室外,人畜立即离开用药后1-2小时左右,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房间,并及时请扫死亡或昏死的蚊、蝇、蟑螂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高效氯氰菊酯和右旋胺菊酯为主要成分,用于室内防治卫生害虫蚊、蝇、蜚蠊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、口罩、穿防护服等,避免吸入烟雾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。2、处理有食物场所时,应先将食物移走、加盖或密封。3、请保留瓶盖至药液用完为止,如长期不用,请用瓶盖密封,避免阳光直射。4、如要巩固防治的效果,请在2-4周后再请及时就医。6、本品对鱼、家蚕毒性高,请勿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,勿使药液污染鱼缸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8、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救措施:眼睛及皮肤接触: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就医。吸入:不慎吸入,立即将转移至空气流通处,呼吸困难者给输氧,并及时就医。误服:不慎误食,立即就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,可洗胃,不可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存放于50℃以下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,并加锁。勿让儿童玩耍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混合贮存运输。远离火种。3、贮存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,以免发生药液泄露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