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片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200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200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7-07
有效期至
2011-07-07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片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毫克/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30毫克/片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10毫克/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撕开铝箔,将药片放置于蚊香器凹部的传热板上,然后接通电源,灯亮即开始工作。2. 药片呈白色时,即证明药剂挥发完毕。3. 更换药片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主要成份,对蚊具有较好驱杀效果,可以用于家居、酒店、办公室、商店等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 使用时,蚊香片应放在室内上风处,勿在电扇直吹或者大风处 使用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2. 使用时,切勿在蚊香器上覆盖易燃物或其他物品。3. 用后请洗手。4. 本品对鱼、家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及附近使用。5.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,必须用专用软线或从我公司提供专用组件更换。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。6. 请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7. 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急救措施:若吸入引起不适,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;若不慎接触皮肤,请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并就医;若不慎接触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。若误食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,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 本品应贮存于50℃以下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处。2. 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 质同贮同存,远离火种、热源。3. 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片请注意封存,一旦潮湿,请勿在太阳下 晾晒,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,注意防火安全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