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190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190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6-09
有效期至
2011-06-09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4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0.0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。2.点燃香圈插放在香架上。3.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,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对蚊子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时,应注意安全防火,误使燃烧着的香头和灰烬与易燃物靠近,勿与易燃品做接灰盘。2.勿在电风扇直垂或者大风处使用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3.开飞鸟各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,一旦潮湿,请放在通风处吹干,效果不变。4.用后洗手,远离儿童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5.对鱼蚕高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6.过敏者禁用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7.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不良反应,应立即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于50℃以下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运来火源或热源。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