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189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189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6-08
有效期至
2011-06-08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4%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0.0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从反方向用手轻轻推蚊香中心,轻轻抖动逐渐拉开。2. 把香架尖端插入蚊香中心的孔中,将蚊香的另一端点燃。3. 使用时如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份,对蚊具有较好驱杀效果,可以用于家居、酒店、办公室、商店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,勿在电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,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。2. 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,勿用易燃品作接灰盘,注意防火安全。3. 注意通风,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4. 用后请洗手。5. 本品对鱼、家蚕高毒,禁止在蚕室及附近使用。6. 请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吸入引起不适,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;若不慎接触皮肤,请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并就医;若不慎接触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。若误食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,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于50℃以下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处。2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同贮同存,远离火种、热源。3. 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请注意封存,一旦潮湿,请勿在太阳下晾晒,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