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128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128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5-10
有效期至
2011-05-10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0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两个一组的蝇香用手掰成二单盘,点燃香圈末端后放于接灰盘支架上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,燃烧均匀稳定,能有效驱杀蝇。适用于宾馆、餐厅、食品售卖点及居家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▲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,请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▲开封未使用完的蝇香要密封保存好。▲使用时请尽量存放在上风头,以提高效果。▲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;切勿服食。▲请避开宠物使用。▲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▲使用时请注意通风,用后请洗手。▲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▲若吸入感觉不适,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,并及时就医。▲若不慎误食,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,不能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▲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;远离火源或热源。▲产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▲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。▲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。▲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或温度超过50℃的地方。▲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