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115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115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5-04
有效期至
2011-05-04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小心地将双圈蚊香分为两个单圈;2、点燃蚊香尾端;3、将蚊香插牢在支架上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优质碳粉、拟除虫菊酯、配以天然香精加工而成,点燃后具有驱虫杀蚊虫之效果,且烟雾微小、气味芳香,是夏季家庭、酒店、办公场所等处的驱蚊佳品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应将蚊香放置在空气流动较缓之处;2、使用时注意室内通风,远离易燃物;3、防潮防湿、避光保存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;4、本品对鱼、蚕、水生物有害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5、过敏者禁用,接触后洗手;6、用后不适请及时移出室外并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为微毒产品,无特殊解毒药,出现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防潮、防湿、避光,置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;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;3、运输、装运时防止重摔、挤压、日晒和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