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103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103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4-02
有效期至
2011-04-02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0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首先取出蝇香轻轻一拉,使其脱盘,力度应适中,以免用力过度使用其折断。2、用支架把蝇香架好,避免蝇香熄灭。3、点燃蝇香即可使用。
产品性能
1、采用氯烯炔菊酯配方,有效驱杀苍蝇。2、易脱盘设计,强度高,不易折断,使用更方便。3、燃烧性能稳定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,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参照拟除虫菊酯农药解毒方法处置。如使用本品若出现不适,请速去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存和运输时应保持阴凉通风,避免阳光直射,避免重压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