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077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077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3-05
有效期至
2011-03-05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0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两个一组的蝇香分开。2、将蝇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,然后点燃蝇香顶端。3、为使蝇香发挥最强效力,请将蝇香放置在上风方向。4、若用铁(或石棉)盘点燃,应注意清理铁丝或锯齿接触点的沉积物,适当通风,否则会影响正常燃烧,导致熄灭。
注意事项
1、勿与食品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,用后洗手。2、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3、使用时时注意通风。4、对蚕、鱼有毒,勿在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。5、过敏者禁用。6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7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蝇香要封存好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不慎误入眼睛,应及时用清水冲洗。2、若误食,请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物质同贮存。3、运输过程确保不倒塌、不损坏、防高温、防暴晒,防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