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013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013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1-12
有效期至
2011-01-12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%
重新核准日期
—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0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蝇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从反方向用手轻轻推蝇香中心,轻轻抖动逐渐拉开。2、把香架尖端插入蝇香中心的孔中,将蝇香的另一端点燃。3、使用时如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氯烯炔菊酯为有效成分,应于驱蝇灭蝇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酒店等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燃烧的蝇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,勿在电扇直吹或者大风处使用,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。2、注意安全、防火、不要使用燃着的或或者未烬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3、用后请洗手。4、本品对鱼、家蚕有毒,禁止在鱼塘、蚕室内以及附近使用。5、注意通风,远离儿童。6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吸入引起不适,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若不慎接触眼睛,应于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食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,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请于50℃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避光贮存,勿让儿童玩耍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或运输。3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蝇香请注意封存,一旦潮湿,请勿在太阳下晾晒,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