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100012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100012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1-12
有效期至
2011-01-12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0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捏住每盘蝇香中部的两个圆头,向相反方向轻轻掰动。2、将铁支架中间部分拉出,折成90度。3、用明火点燃蝇香尾端,把蝇香插在铁支架上。4、使用时如果蝇香被折断,可夹在支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氯烯炔菊酯为有效成分,有效驱杀蝇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蝇香注意防火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盒。2、拆封的蝇香应防潮、避光、避免与碱性物质接触。3、蝇香应放置在上风头,避免风扇直吹,以免影响效果。4、用后请洗手,使用时注意通风。5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6、本品对家蚕、蜜蜂和鱼类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7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远离儿童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