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229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22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2-24
有效期至
2012-12-24
农药名称
驱蚊花露水
毒性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驱蚊酯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采用驱蚊酯配制而成,具有驱蚊作用,是夏令防蚊必备佳品之一。2.驱蚊:直接涂抹于肌肤裸露的部位,即可避免蚊子叮咬。
注意事项
1.避免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接触。2.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。3.禁止食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4.皮肤过敏者请勿使用。5.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,用后洗手。6.本品对蚕、鱼有毒。蚕室内及其附近、鱼塘或河流禁用。7.本品含酒精,对其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若触及药液,请速用肥皂及清水冲洗。2.不慎吞服,立即送医院采用灌肠洗胃的急救措施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产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的仓库内,并堆放在地仓板上,不得倒置,远离火源。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3.运输时必须轻拿轻卸,按箭头标志堆放,不得日晒雨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