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210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210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2-08
有效期至
2012-12-08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5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右旋烯丙菊酯d-allethrin0.15%
右旋苯醚菊酯d-phenothrin0.2%
右旋胺菊酯d-tetram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用前请摇匀,竖直持罐喷射。驱杀蚊蝇时,关闭门窗,向其活动空间斜上方适量喷射,随即离开驱杀蟑螂(蜚蠊)时,直接对准其喷射,或向其经常出没或栖息处如墙角、洞穴适量喷射,每平方米喷射1秒-3秒。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经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选用右旋胺菊酯、右旋苯醚菊酯、右旋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能有效驱杀蚊子、苍蝇和蜚蠊居家害虫。为您创造温馨、舒适、健康的生活空间,适合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室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请按使用方法操作,勿直接向人、畜、食物、餐具喷射。2.不得将罐体倒置喷射。3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4.本品对鱼、家蚕有毒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止使用。5.本产品属压力包装,切勿随意戳破或焚烧,绝对禁止向明火喷射。6.空罐严谨回收充装,用后洗手。7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8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等,过敏者禁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防雨、低于50°C阴凉、通风的地方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撞击、翻滚、日晒、重压和雨淋,并不得倒置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