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209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20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2-08
有效期至
2012-12-08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.0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。2.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,然后点燃蚊香顶端。3.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,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。
产品性能
1.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,有效驱杀蚊子。2.蚊香燃烧稳定。3.适用于居室、宾馆及公用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1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2.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;3.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4.过敏者禁用,用后洗手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5.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5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等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3.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防雨、低于50°C阴凉、通风的地方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日晒,重压和雨淋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