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202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2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1-12
有效期至
2011-11-12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0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双盘分解成单盘,点燃蝇香后插在铁架尖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,能有效驱蝇。
注意事项
1.在蚊香架上燃点蝇香,以确保最佳效果。2. 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;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3.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。4.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5.用后洗手,远离儿童。6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、恶心等症状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。误食、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