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蚊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19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191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1-04
有效期至
2012-11-04
农药名称
杀蚊气雾剂
毒性
剂型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0.0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用前请摇匀。对付蚊:直接对准蚊子喷射,或关闭门窗,按房间面积,在房间内各个方向适量喷射。使用后即离开房间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水性配方,有效杀蚊,气味温和,减少刺鼻。能有效驱杀蚊子。
注意事项
1、请勿使用本品接触眼睛,皮肤或衣物。切勿服食。切勿向人体及食物喷射。如接触到皮肤,请用大量清水冲洗。2、请避开宠物使用。3、对蚕、鱼有毒。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用后洗手。4、远离火源使用。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。切勿接触电源。切勿放置于阳光直射处。切勿将罐长时间置于温度超过50摄氏度或潮湿的地方。夏天时,请勿将罐长时间置于受太阳照射的车厢内。5、勿倒置使用。保持通风状态。6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入眼,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。如果误食,不要催吐,立即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。贮存在阴凉干燥处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运、共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