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183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183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9-29
有效期至
2012-09-29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1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旋出蚊香液的瓶盖,将瓶子拧紧在电热器上,保持芯棒向上,接通电源(220v电源),打开开关,指示灯亮时即可使用。蚊香液用完后,请购买补充装更换。
产品性能
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气味清香,1瓶可持续37晚(以每晚使用8小时计)有效驱蚊,保护不受蚊子叮咬,是家居驱蚊的好帮手之一。(清香型,气味清香/薰衣草香型,气味清香/无香型,不添加香精。)
注意事项
本品与灭害灵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效果更佳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 、 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误服,请立即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应贮存在通、阴凉、干燥(低温)的库房中,贮存时,严防潮湿和爆晒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。远离儿童,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。严禁猛烈撞击,且不可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