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177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177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9-15
有效期至
2012-09-15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生物烯丙菊酯bioallethrin0.3%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0.0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小心地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圈分开;2、将蚊香圈紧插在内附的蚊香架上,然后点燃蚊香之尾部;3、为使蚊香发挥更大效力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。
产品性能
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,有驱赶蚊子,气味清香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与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。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药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误服,请即携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(低温)的库房中,贮存时,严防潮湿和曝晒。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。严禁猛烈撞击,且不可倒置。远离儿童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