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176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176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9-15
有效期至
2011-09-15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烯炔菊酯chlorempenthrin0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把双盘分解成单盘,将蝇香的中心插在铁架的尖端,点燃蝇香的尾端。2.使用时,最好不要放在通风口和空气对流处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,结合传统加工技术加工而成。蝇香点燃后达到驱杀苍蝇的效果。本品容易拆分,不易折断,燃烧稳定,实为夏令家庭除蝇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.点燃使用时远离易燃易爆物,勿与易燃易爆品做接灰盘;2.在铁架上点燃蝇香,以确保最佳效果;3.本品对蚕、鱼有毒;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用后洗手;4.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;注意通风;5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如有不适,请开启门窗使空气流通。2.若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治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;2.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儿童接触不到之处;3.勿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一起混放或用运,不得靠近明火;4.开封后注意防潮,保持干燥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