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145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145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5-12
有效期至
1901-01-01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1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15%
四氟醚菊酯tetramethylfluthrin0.0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用从盒中拿出一盘蚊香,用手指轻推蚊香中心的两端将蚊香分开,把铁架分开,将蚊香点燃后放在支架上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原料,精心配制加工而成,驱蚊有效,是家庭驱蚊的常备用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● 使用中如有吸入者感到不适时,应将其转移至室外通风处。● 如有误服,立即到医院对症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● 本品应以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,切勿将本品放在高温超过50℃或潮湿的地方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。● 远离儿童,远离火源。● 运输装卸时,应防止日晒雨淋,要轻轻放,避免挤压 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