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118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11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4-10
有效期至
2012-04-10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9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0.4%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1%
胺菊酯tetramethrin0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关闭门窗,竖直持罐,用力摇匀。2. 杀蚊蝇时,直接向害虫喷射或关闭门窗,距墙壁、家具约1米向空间适量喷射。3. 杀蟑螂时,直接喷射或向其栖息及经常出没的地方喷射,每平方米喷雾1-3秒。4.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20分钟后打开门窗,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喷射后一定时间内对蚊子、苍蝇、蟑螂有控制和驱赶作用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室等室内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 本品属压力容器,内含易燃物,勿受太阳直射,勿接近火源。2. 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℃的地方,例如阳台、厨房、浴室、汽车驾驶室等处。3. 勿让儿童使用或玩耍。4. 勿向人畜、食物、食具喷射。5. 切勿倒置喷射。6. 空罐严谨再次充装,气雾戳破。7. 对鱼、蚕有毒。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8. 微毒,用后洗手。9. 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时,如不慎溅到皮肤或眼睛上,请用大量清水冲洗10-15分钟;若不慎误服,携带本拼包装至医院诊治,中毒急救参照拟除虫菊酯中毒方法处置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和贮存时要轻拿轻放,避免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