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11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111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4-09
有效期至
2010-04-09
农药名称
驱蚊露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驱蚊酯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6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添加有效避蚊成分,驱蚊时间可达5小时。2、沐浴后于手脚、肩背及裸露在外的身体肌肤处均匀涂抹即可,视需要每隔5小时重复使用。四季皆宜,特别适合夏季使用或户外旅行、野外工作等人士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为外用制剂,请妥善保管,预防婴幼儿误食;2、使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;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3、用后洗净。4、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。5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6、皮肤破损处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为外用制剂,涂抹后如不适,清水冲洗,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