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055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055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13
有效期至
2012-03-13
农药名称
驱蚊花露水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驱蚊酯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可直接涂抹在人体暴露部位皮肤,用于驱避蚊子,可有效驱蚊4小时。
注意事项
1.勿将本品施于皮肤破损的地方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.出汗、擦拭、清洗涂药部位影响药效。3.本品含溶剂酒精,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停用并及时就医,并可用清水冲洗掉皮肤残液。使用时注意避免家蚕直接接触。4.不慎溅到眼睛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。5.用后洗手。6.切勿用于眼睛及周围皮肤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一旦误食误饮出现中毒症状时,可催吐;2.中毒症状严重者送医院对症处理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贮运时注意防潮、防晒、防雨淋、防挤压;2.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;3.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粮食等混放,儿童不得触及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