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90029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9002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2-13
有效期至
2012-02-13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4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0.08%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15%
胺菊酯tetram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蚊、蝇、蜚蠊/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关闭门窗,竖直持缺勤,用前摇匀。驱杀蚊蝇时向其活动空间斜上方适量喷射。驱杀蜚蠊(俗称蟑螂)时对其直接喷射,或向其栖息及经常出没的地方喷射。喷雾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,20分钟后开启门窗,充分通风即可再次进入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属压力容器,内含易燃物,请勿受太阳直射,勿接近火源和电源。2、对鱼、家蚕有害,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3、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℃的地方,如阳台、厨房、浴室、汽车驾驶室等。4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5、勿向人畜、食物、食具直接喷射,用后洗手。6、空罐严禁再次充装,切勿将罐体戳破。7、请勿倒置喷雾。8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产品属微毒,不慎将药液沾上皮肤可用肥皂水清洗。皮肤过敏者,可口服抗过敏药物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运过程中严禁曝晒,储存温度不超过50℃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