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502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5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9
有效期至
2011-12-29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4%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0.0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。2、点燃香圈尾端。3、将香圈放在香架上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炭粉及拟除虫菊酯为原料,结合喷涂工艺配制而成,右驱杀蚊子。适合家庭、宾馆、办公室等室内场所使用,是夏季驱杀蚊的理想选择之一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请注意防火安全,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2、使用时请注意通风3、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4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,一旦潮湿,请放在通风处吹干,效果不变。5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6、用后请洗手。7、对鱼、家蚕有害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不慎沾在皮肤上,请用肥皂水清洗。2、如不慎误服,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4、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