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片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433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43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1-12
有效期至
2011-11-12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片
毒性
登记证持有人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.5毫克/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3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Es-生物烯丙菊酯esbiothrin23.2毫克/片
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7.3毫克/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请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。 2、打开包装,将蚊香片紧贴放置于电蚊香加热器的金属加热板上。 3、接通电源,指示灯亮,表示开始工作。 4、不用时,请切断电源。 5、每片有效使用时间为12小时,12小时后请予以更换。
产品性能
1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,可有效驱蚊。2、清香型,气味清新淡雅/绿茶香型,气味清新淡雅/无香型,无味的蚊香片,无难闻刺激性气味。
注意事项
1、请放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。2、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置换蚊香片时,应先切断电源,在加热器冷却时进行。 3、使用时请注意通风。 4、勿在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。 5、使用时请勿触及电蚊香加热器及金属加热板。 6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7、用后请洗手。8、对鱼、家蚕有害,蚕室及附近禁用。 9、请配套使用枪手电蚊香加热器。 10、电蚊香加热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-3年,如果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,请及时更换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接触蚊香片后请用肥皂水清洗。 2、如有误服或吸入不适请及时就医诊治,请携带并出示本品,告知为拟除虫菊酯类药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 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3、勿近火源,避免曝晒、雨淋。 4、长期不用时,应保持铝箔包装密封完整,置阴凉处保存。 5、贮运时请轻装轻卸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