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420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42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0-29
有效期至
2011-10-29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四氟醚菊酯tetramethylfluthrin0.0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(1)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;(2)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,然后点燃蚊香顶端;(3)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,请将点燃的蚊香放置于上风处。
产品性能
1、采用拟除虫菊酯、优质炭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;2、含有效驱蚊成分,驱蚊效果好;3、蚊香强度较高,方便拆分,不易折断;4、适合居家、酒店、商场、娱乐等室内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(1)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物品旁,应注意防火安全及通风;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(2)开封后未使用完的蚊香要封好保存;(3)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洗手,远离儿童;(4 )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(1)中毒时会出现呕吐、头晕等症状,接触后要洗手;(2)若有中毒现象,迅速让中毒人员脱离有毒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,必要时找医生就诊。(3)若误食中毒应立即催吐,用清水或2%~4%的小苏打水洗胃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(1)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;(2)产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;(3)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;远离火源或热源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