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40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401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9-18
有效期至
2011-09-18
农药名称
驱蚊花露水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/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本品直接涂于所需部位,即可避免蚊子叮咬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避蚊胺为有效成分,能有效驱蚊达4小时,具有驱蚊的功效。
注意事项
◆避免直接接触眼部及有粘膜部位,勿食用;◆孕妇禁用;◆有严重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;◆本品对鱼、蜂、蚕有毒,使用时注意;◆用后洗手;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不得食用,如有误食,应立即饮用大量水,催吐。如有不适,请携此包装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◆请存放在阴凉干燥地方;◆远离火源,避火使用;◆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