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313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313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5-04
有效期至
2011-05-04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右旋烯炔菊酯empenthrin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从中心将蝇香分开,点燃后置于配套的蝇香架上,为保证使用效果请置上风处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右旋烯炔菊酯为有效成分,点燃后有效驱杀苍蝇。
注意事项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2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3、本品对鱼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4、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蝇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不可吞服,若发生误服请立即就医,使用时如皮扶沾上,用清水冲洗即可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贮于阴凉避光处2、远离明火 3、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