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311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311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4-22
有效期至
2011-04-22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扳起蚊香架,将单盘蚊香中心孔插在蚊香架上,点燃外圈端头,置于室内上风处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,蚊香点燃后能起到驱杀蚊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误服中毒,携此标签,速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处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不得靠近明火。开封后注意防潮,保持干燥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