蝇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275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275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4-15
有效期至
2011-04-15
农药名称
蝇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右旋烯炔菊酯empenthrin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◆ 将蝇香轻轻分开,点燃香盘尾端;◆ 插于支架上,置于室内上风处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,以现代工艺精制加工而成,燃烧稳定,对家蝇具有较好的驱杀效果,是夏令驱杀蝇之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蝇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大量吸入或误食,速移至空气流通处,携此包装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◆ 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◆ 防潮防湿,避免剧烈震动;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