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266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266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4-10
有效期至
2011-04-10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.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1.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打开药液瓶将药液旋入蚊香器内,接通电源打开开关,表示开始工作。
注意事项
1、药液中严禁加入其它液体以免影响其使用效果。2、用完后切断电源,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3、若更换新药液请务必切断电源,等冷却后更换。4、勿接近火源,避免阳光直射。5、勿让儿童解除或玩耍。6、对鱼。家蚕有毒,禁止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。7、药液不可吞服,如误服,请立即就医。用后洗手,使用时注意通风。8、长期不使用应卸下药瓶,盖上瓶盖,置于阴凉处保存,勿与食品一起存放。9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误服本品中毒症状为恶心、呕吐、呼吸困难。如误食或吸入过多,立即饮大量清水并立即就医。如药液溅到皮肤上,避免阳光照射,用滑石粉吸干,再用肥皂清洗;如药液溅到眼中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中;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品混放,远离儿童并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