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249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249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3-26
有效期至
2011-03-26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将一双盘蚊香拆开为两个单盘蚊香。2.将蚊香插在蚊香支架上,点燃蚊香尾端。3.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,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,燃烧稳定,能有效驱蚊。
注意事项
*使用时请注意防火,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*使用时,请注意通风。*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*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,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,效果不变。*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用后洗手。对鱼、家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*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*如不慎沾在皮肤上,请用肥皂水清洗。*如不慎误服,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*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、远离火源或热源。*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*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。*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、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