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140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14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2-22
有效期至
2011-02-22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。2、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 蚊香架上,然后点燃蚊香顶端。3、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,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向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、碳粉等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,便于分拆使用;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项
1、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;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2、在铁架上燃点蚊香,注意防火、 注意通风以确保最佳效果;3、对鱼、蜂、蚕有毒,蚕室中及其附近禁用, 用后请洗手;4、勿与食物一起存放,勿让儿童玩耍,防潮,避免强烈振荡。5、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6、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有误服,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,勿混放。2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3、远离火源或热源。,4、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