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102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102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2-20
有效期至
2011-02-21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。2、点燃蚊香尾端,将蚊香插放在蚊香架上。3、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,可夹在支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配制而成,驱蚊有效,低毒,实为家庭、单位、夏令之驱蚊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、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;勿用易燃品做接灰垫。2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封存好。3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4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5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。6、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;注意通风。7、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8、用后洗手。
中毒急救措施
发现中毒现象,立即打开窗户,保持室内通风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轻放,轻推。防潮湿;尽量避免大震动。勿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