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80028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80028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01-07
有效期至
2009-01-07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炔丙菊酯prallethrin0.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取出药液瓶,拧开瓶盖;2、将药瓶旋入加热器中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;3、接通电源并打开开关指示灯亮,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;4、为使电热蚊香液发挥驱杀蚊子家居害虫效力,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方向。
产品性能
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,气味芬芳宜人,并能稳定驱杀蚊子。具有清洁、无烟、方便的优点。
注意事项
1. 请置于儿童未能触及处,远离儿童。2. 使用时注意防火,保持室内通风。3. 勿与食物一起存放,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,用后请洗手。4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发红、发痒、胸闷等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有发红、发痒过敏反应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与运输: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及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未能触及处。不能与“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”等混合贮存。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, 净含量:42 毫升    有效期:2年生产日期: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