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7029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70291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12-05
有效期至
2011-12-04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1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.01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将两个香圈小心分开。2.点燃香圈尾端,将香圈插放在香架上。3.使用时如果蚊香被折断,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四氟甲醚菊酯为原料制作而成。燃点时间七小时以上,能有效驱蚊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;2.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;3.避光、避高温、避受潮;轻装轻卸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