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70245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70245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11-05
有效期至
2011-11-04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3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*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*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插片上,点燃蚊香*为使蚊香发挥更强效力,请将蚊香置于上风口*本品有效驱蚊可达八小时
产品性能
蚊香点燃后,药效可均匀挥发到空间,达到驱蚊效果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忌食,如有误食请催吐或就医诊治。2、使用本品时,过敏体质者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熄灭蚊香,呼吸新鲜空气。3、投放本品后请洗手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密封包装放置常温阴凉干燥处保存,避免阳光爆晒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。远离儿童、远离火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