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70242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70242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11-05
有效期至
2011-11-04
农药名称
杀虫气雾剂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4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氯菊酯permethrin0.15%
胺菊酯tetramethrin0.2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喷雾
卫生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按标识使用,向空间直接适量喷射。使用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,关闭门窗,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,方可再次进入房间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,对蚊蝇具有驱杀作用,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本品后用清水洗手,并应迅速离开房间,对房间做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。  2、本品对鱼、蚕有较高毒性,蚕室内禁止使用。过敏者禁用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勿向人畜、食物、食具直接喷射。  3、本品内含易燃物,勿接近火源、电源、易燃易爆品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  4、切勿置于阳光直射下的阳台暴晒,应存放于小于50℃的地方。  5、切勿倒置喷射,空罐严禁再次充装,并置于不危害公共环境处。  6、避免误服,如药液粘上皮肤,应使用肥皂冲洗,用后洗手。7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或误服中毒应迅速到医院就医并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,严禁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,不得倒置。运输应有易燃、易爆标志。  2、产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远离儿童,不能和易燃、易爆品、种子、粮食、食品、饲料、饮料、强氧化剂共储混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