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70130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70130
首次批准日期
2007-06-25
有效期至
2010-06-25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5%
四氟醚菊酯tetramethylfluthrin0.0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轻按香圈中心,使连接处松驰成两单圈。2.燃点香圈的尾端,将香圈插在香架上,置于上风头处或背风处。3.电风扇不宜直接吹在燃点的香圈上,以免降低效果或熄灭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采用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及四氟醚菊酯复配而成,能有效地驱杀蚊子,燃烧稳定。
注意事项
1.燃点时注意防火安全。2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3.使用时注意通风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4.用后请洗手。5.本品对蚕、鱼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6.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如误服,请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勿置于易燃易爆品旁。2.储存时置于阴凉干燥处。3.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4.拆开的蚊香,未用部分应用内袋包好扎紧,防潮防霉变。5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,,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