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60070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60070
首次批准日期
2006-04-05
有效期至
2010-04-04
农药名称
电热蚊香液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81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rich-d-t-prallethrin0.8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电热加温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;2、将蚊香液装入驱蚊器内;3、将驱蚊器插上电源,指示灯亮即表示正常工作;4、用毕切断电源;
产品性能
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,有效驱蚊。每瓶可连续使用30天(每天用8小时),无须每天添加或更换,使用简便。
注意事项
1、勿让儿童接触和玩耍;2、对蚕、鱼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3、药液不可吞服;4、使用时药瓶不要倾斜,以免药液溢出,如接触药液后应即用肥皂水冲洗;5、勿近火源,贮存于阴凉干燥处,避免阳光直射。6、用后洗手。使用后注意通风。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7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,若有误服,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;2、搬运时要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,日晒、雨淋和震压;3、远离火源或热源。,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