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40152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40152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3-09
有效期至
2008-03-09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01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.01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双盘分解成单盘,然后将一单盘的中心插在铁架的尖部,点燃盘香最外圈的末端即可。
产品性能
以四氟甲醚菊酯为主要原料。能有效驱杀蚊子,而且持效更久,是家居必备之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若出现不适,请速去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请远离儿童存放。避免阳光直射,远离火源,置于阴凉、干燥处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