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40109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40109
首次批准日期
2004-02-20
有效期至
2008-02-05
农药名称
驱蚊花露水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涂抹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驱蚊:直接均匀适量涂抹于易被蚊子叮咬的身体裸露部位,有效驱蚊时间可达4小时。
产品性能
本品有效驱蚊时间4小时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;用后洗手;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。本品忌食。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本品若溅到皮肤或眼睛上,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-20分钟。若不慎误服,请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防止重压。远离火源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