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WL2002103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WL20021031
首次批准日期
2002-06-06
有效期至
2008-02-02
农药名称
蚊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0.2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rich-d-transallethrin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卫生点燃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将双圈盘香分成两单盘,点燃后固定于支架上,每单盘使用时间约为8小时。折断的蚊香可夹在支架上点燃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,具有熏蒸和触杀作用,主要用于驱杀蚊子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本品为微毒杀虫剂。如不慎误服,可用大量清水洗胃后服用活性碳。粘着在皮肤上时,可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若出现呼吸困难、痉挛等症状时,需采取给氧,人工呼吸,用镇定剂等措施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处,不得与易燃、易爆品混放,不得靠近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贮运时,应严防日晒和潮湿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和饲料及易燃、易爆品混放。装卸和运输时请轻拿轻放,避免重压和强烈震荡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